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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梯度调整:“退赔退赃” 影响权重提升

发布时间:2025-10-09 浏览量:10000

2025 年 5 月生效的《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修订版)》,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量化重构。新规将 “吸收资金数额”“造成损失数额”“参与人数” 三项核心指标分层对应量刑区间,例如 “吸收资金 100 万元以上不满 500 万元” 对应 “3 年以下有期徒刑”,“吸收资金 500 万元以上” 对应 “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”,彻底改变了此前量刑区间模糊、各地裁判尺度不一的局面。

更值得关注的是,新规将 “退赔退赃比例” 设为量刑调整的关键变量:若退赔比例达 80% 以上且取得多数被害人谅解,可降低一个量刑档次处罚;退赔比例不足 30% 的,一律不得适用缓刑。这一规则通过 “量刑激励” 引导非法集资行为人主动挽回被害人损失,有效缓解了涉众型案件的信访压力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