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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扩容:“精神损害赔偿” 明确适用情形

发布时间:2025-10-09 浏览量:10000

2025 年 5 月,《关于审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修订版)》实施,大幅扩大了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。根据新规,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(如重伤、残疾、死亡),或造成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(如祖传首饰、婚纱照、骨灰盒)损坏的,消费者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,赔偿数额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、后果、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,最高可达 50 万元。这一规则让 “精神损害” 从 “难以量化” 变为 “有法可依”,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人格权益。

同时,新规明确了 “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”:若电商平台明知平台内商家销售缺陷产品(如过期食品、不合格电器),仍为其提供推广、引流服务,或未采取必要措施(如下架、封禁店铺)制止销售的,消费者可要求电商平台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这一调整解决了此前 “平台推诿责任、消费者维权无门” 的问题,强化了电商平台的监管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