俊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| 公司拒付医疗费,俊采诉讼调解获赔15万
发布时间:2025-10-09 浏览量:16
案例回顾
本案委托人穆先生(化名)的父亲,是一位年逾六旬的老人,于2022年10月入职深圳市某服务有限公司,担任保洁员一职。2023年3月,穆先生的父亲在工作岗位上突发身体不适,随即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。经医院诊断,其患有脑疝、脑出血及原发性高血压。在穆先生父亲送医初期,服务公司尚能配合处理相关事宜,然而,待穆先生及其亲属赶到医院后,服务公司便未再参与其后续住院治疗事宜,亦未过问治疗进展,更未垫付任何医疗费用。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,穆先生因经济困难,多次请求公司垫付治疗费用,并曾报警处理。但因该案属于民事纠纷,派出所也无法强制处理。在此情况下,穆先生不得不自行筹集医疗费用,尽全力抢救其父亲。尽管医院进行了积极治疗,但穆先生的父亲最终仍因病情恶化不幸去世。随后穆先生了解到,其父亲生前每日工作连续长达16小时,工作强度极大。鉴于其父亲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,且服务公司作为雇主未尽到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,亦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,穆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援助途径来维护自身及其父亲的合法权益,并前往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。
律师办案经过
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穆先生委托后,立即组建了由资深律师牵头的办案团队。承办律师首先对案件展开全面梳理,明确穆先生的诉讼请求为:要求服务公司赔偿其父亲因工死亡产生的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一次性伤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各项费用。鉴于穆先生父亲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,且未在48小时内死亡,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,办案团队随即调整诉讼策略,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拟定起诉状,并向法院提起诉讼。为充分支持诉讼请求,办案团队开展了证据收集工作,具体包括:住院记录、诊断证明、医疗费发票、工作证明、报警记录等。
办案结果
案件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审理结束后,双方代理人经多轮沟通协商,最终达成和解协议,具体内容如下:经双方协商,就穆先生父亲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宜由公司一次性赔偿、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一次性伤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各项赔偿款项合计人民币150000元,以及诉讼费2000元,共计向穆先生支付152000元。
和解协议签订完毕,公司依照约定全额支付了赔偿款。至此,本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。
【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文书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: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。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,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。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提供劳务期间,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,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,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
